文 献 信 息 资 料
2003年第2期
(总第26期)
2003年7月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选编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主办
●经 济
200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国企做假账现象普遍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6月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汇报了国有骨干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去年,审计署对12户中央管理的主要骨干企业领导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由于企业诚信意识不强,以及对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核过多依赖于收入、利润等指标,导致企业做假账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虚增利润的问题较为突出。少数领导干部肆意侵吞国有资产。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原总经理等人,违规信用担保、涉嫌金融诈骗。还擅自动用巨额资金投资或出借,目前已形成损失2.8亿元。国务院已责成公安部立案查处。
(2003年6月29日《文摘报》)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5月27日正式实施 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草案)》,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人职责,提出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同时还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于5月27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3年6月5日《社会科学报》)
“五龙治水”局面开始改变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悄然挂牌,标志着我国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正式开始运作。这改变了长期存在的“五龙治水”的局面,有助于强化国有产权约束,克服所有者缺位,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我国有庞大的国有资产,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01年底,我国国有资产总量(净值)约11万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占
66.9%,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占33.1%。国有资产分布在全国各地方、各行业的17万多户国有企业中。在国资委成立以前,由原计委部门管立项,原经贸委管日常运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劳动与工资,财政部门管资产登记和处置,组织人事部门和大型企业工委管经营者任免等。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责任,容易造成产权责任主体不明确,难以对国有资产全面负责,同时,也使企业无所适从。国资委设立后,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有利于明晰产权,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新体制将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使得权利、责任、义务相平衡,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国资委和企业不是行政隶属关系,不是婆婆,它只能依据有关法律行使职责。成立国资委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我国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措施,必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2003年4月7日《金融时报》)
国资委要“放眼全球”纳贤才
记者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国有企业找到最优秀的、符合要求的人才将是国资委今后的主要工作之一。国资委在企业管理者的选择方面关键是创造好环境、定好标准,凡是符合标准的人才,无论是民营企业家还是外籍人士,都可以应聘。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向记者表示,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差距主要是在人才选用上。他说,跨国公司在人才选拔上用的是“全球资源”,有些跨国公司的董事会成员40%以上是外国人;而中国国企目前大部分还只用本地人,今后在人才选择方面,中国的国企也要将眼光放到全球、外国人同样可以成为中国国企的管理者。他说,“管人”是国资委“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职责中最难也最重要的事。选好国企管理人才是国资委工作的难点,也是工作的重点。李荣融认为这方面的工作前景很好,因为各部委的领导人都表示希望国资委能够在这方面大胆探索,而不是提一些限制性意见。他说,根据新颁布的国资监管条例,企业负责人的选择要用合同制代替以前的任命制,这有利于及时撤换工作不力的管理者。国资委在选人时要对职工负责,首先是要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定好选人标准;同时要能及时发现所选人员的工作是否达标,对不合格者能及时更换。
(2003年6月23日《经济日报》)
财政部官员表示MBO有独特优势 就暂停MBO审批的说法,财政部有关官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目前是部委职能交接的特殊时期,即便暂缓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审批也属正常,但并不代表职能部门对MBO持有明确反对意见。他强调,伴随国资体制改革深入展开,MBO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不久前有媒体报道,财政部企业司曾在发给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建议,在相关法规制度未完善之前,对采取管理层收购(包括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行为予以暂停受理和审批,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作决定。由于目前国家经贸委已经撤消,财政部相关职能部门也面临改革,记者没能找到这份文件。不过据熟悉机关办事程序的人士介绍,这份公函只是财政部与原国家经贸委两个部委的下属司局间的往来公函,虽然表明对于MBO的实施存在不同看法,但它并不代表财政部意见,更不能起到财政部正式公告的作用。据了解,对于如何规范管理层收购的问题,财政部确曾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此后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原由财政部负责的国有股权转让审批工作改由新成立的国资委负责,因此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暂时搁置了。
(2003年4月8日《证券时报》)
银监会给银行收费定规矩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26日联合公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03年10月1日实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由发展改革委员会同银监会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包括两类: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监会、发展改革委根据对个人、企业的影响程度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除此以外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但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和大额取款业务除外;商业银行办理收付类业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收费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
(2003年6月27日《经济参考报》)
看好中国证券市场前景外资券商加速登陆内地 尽管有了中外合资证券公司,QFII等多种新渠道,但去年下半年以来以来,外资证券公司在内地设立代表处再次出现提速。据初步统计,仅在上海,这一阶段新增的外资证券公司代表处就有10家左右。新近进场的证券公司中包括恒生证券、工商东亚融资、三星证券、韩华证券、新加坡大华证券等。从地 域分布看,这些券商基本上都在亚洲 地区。业内人士指出,外资证券公司纷纷在内地开设代表处,一方面是由于 这些公司规模较小,尚不满足QFII的条件,马上成立合资证券公司的可能性又不大。另一方面是看好中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前景。这些新设立的代表处具有一些比较明显的特点。首先,多网点布局进一步显现。一部分代表处的母公司已经在北京、上海等地开设了代表处。之所以选择上海,除了完善未来发展布局之外,也是看中了上海作为金融中心的示范效应;其次,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深入,相关政策也逐步明朗,一些外资金融控股型的集团继在前几年旗下的银行、保险业务先后进场以后,又开始探路证券业务;第三,一些原本“离岸”经营的公司在多年徘徊之后,最终作出了直接进场的决定。如日本的内藤证券长久以来一直是B股市场的积极参与者,在去年拥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特别席位之后,今年又申请设立代表处。
(2003年4月9日《市场报》)
信托首次介入不良资产处置 6月26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京签署《财产信托合同》和《信托财产委托处置协议》。这是我国资产管理公司首次以信托方式处理不良资产。按照协议,华融将132.5亿元债权资产组成资产包,以中信信托公司为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信托期限3年。信托设立后,华融取得全部信托受益权,其中优先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这种信托方式在运作中首次实现破产隔离。也就是说,如果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合同标明的预期收益率,风险将由投资者自己承担。有专家认为,这种方式极似资产证券化,是向资产证券化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2003年6月27日《经济参考报》)
北京吸引“公司总部”入驻 一项总投资达50亿元,坐落在北京四环西南角中关村丰台园的北京中关村(丰台)总部基地投资项目近日启动。已经动工的一期开发投资总额达30亿元。这个占地65公倾,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将在3—5年内完成的总部基地一旦建成,便标志着北京乃至中国在“总部经济”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所谓“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通过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跨国公司和外埠大型企业集团入驻,通过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形成企业总部在本区域集群布局,从而形成合理的经济活动的统称。目前,北京已具备形成总部经济圈的独特优势。据调查,全球500强企业中已有82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119家,其中有49家设在北京,占41.2%。同时,还有87家外埠大企业在北京设立了103家研发机构,而且这一数字在继续增长。
(2003年4月6日《经济日报》)
北京开放市政公用事业市场 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坚决打破行业自然垄断,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更全面和更广泛地采用招投标制度,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日前指出,今后,全市水气热三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可以混业经营,将各自垄断、封闭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器材与零部件销售和服务等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变垄断经营为社会化经营,引入竞争机制,取消各类人为设置的行业壁垒,开放市政公用事业市场。按照全面规划、规范经营、适度竞争、特许经营的方针,逐步走市场化经营和服务的道路,制定市场准入制度,明确准入标准,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经营。2005年以前,所有市政公用企业都要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实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领域招投标制度,充分调动项目法人融资、建设、经营的积极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后,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和专业公司承担。今后,所有市政公用重点工程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制度。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城市中心区2005年人工煤气全部由天然气代替,同时,加快郊区城镇燃气化建设。大力发展热网集中供热,城四区基本完成20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使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2008年前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分类收集率50%,城市污水处理率90%,中水回用率50%,市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洒水率分别达到100%。
(2003年4月1日《经济日报》)
浦东新区招商引资再掀热潮 进入开发开放13个年头的 浦东新区,招商引资又掀热潮。4月18日上午,英飞凌(中国)有限公司及研发中心、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上海科技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和深圳中科智(上海)担保公司等11个项目同时签约落户,总投资额达16亿美元,展现出 浦东经济发展的强大磁力。 浦东开发开放13年取得了巨大成功,统计表明,到今年3月,已有81个国家和地区投资8869个项目,合同利用外资达198.97亿美元。世界排名前500强著名跨国公司中已有70多家进入 浦东,合同利用外资达到60亿美元。13年累计引进内资项目7271个,注册资金约370亿元。
(2003年4月19日《文汇报》)
“中华之星”高速列车7月试运行 我国自主设计制造的“中华之星”高速列车可能于7月前后投入北京至沈阳北的试运营,其最高时速将达250公里。这辆外形酷似鸭嘴兽的列车,内部装修及现代化的程度可与现行京沪线上的“东方红”号豪华列车相媲美。而其每小时250公里的高速试验更是迈出了中国高速铁路建设的重要一步。作为中国的首列高速列车,“中华之星”由两节车头(动机组)加上九节车箱(拖车组)组成。设计运行速度为每小时270公里,实际运行的最高时速达到321.5公里。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中华之星”仍在沈阳至秦皇岛的400公里的铁路线上试运行。按照原计划,“中华之星”将于7月1日投入北京至沈阳北的试运营。
(2003年4月21日《科学时报》)
央行房贷新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6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调整房贷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应重点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对商品房空置量大、负债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审批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并重点监控;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各商业银行应审慎发放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对其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付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商业银行要严格防止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承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将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买施工所必须的设备(如塔吊、挖土机、推土机等);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0%的规定;对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抵借比不得超过6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所购商业用房为峻工验收的房屋;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商业用房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商业银行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再执行优惠住房贷款利率规定。
(2003年7月1日《北京日报》)
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 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般说来有5种:(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2)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的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3)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平均分为若干个等分,每个月的还款额度相同。(4)等比递增还款法。是把还款期限划分为若干时间段,在每个时间段内月还款额相同,但下一个时间段比上一个时间段的还款额按一个固定比例递增。(5)等额递增还款法。与第4种方法基本相同,只是把固定比例改为固定数额。一般来说,第2种、第(3)种方法适宜于收入稳定的成熟家庭,第4、5种适宜于收入处于上升阶段的成长型家庭。总之,贷款人应根据自己财务收支与时间推移的关系来确定选择还款方法。
(2003年7月2日《市场报》)
京沪房地产市场走势各异 如今,暄闹多日的北京春季房展会终于消停了。有消息称这次房展会有20万人前往,意向成交30多亿元。表面上看,展会的人气极旺,但不少业内人士则认为,所谓意向成交水分极大,多数售楼人员均有夸大其辞的习惯。许多参展项目作秀的成分要多于真正打动购房人心的内容。几乎与此同时,沪上楼盘在宁波的推介会,90套
价格在120万元左右的住宅,被宁波人认购,开发商与媒体似乎并未对此做过多的渲染。目前,北京和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都保持着相当大的规模的供应量。近日,北京房地产市场交易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北京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比例接近一比一,而经济适用房的售价较商品房低约60%。尽管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仅限于北京市居民和向当地拆迁居民倾斜,但如此大的价差和供应量势必对京城房价的上涨起到强有力的抑制作用,预计在数年内北京平均房价下行之势会日益凸现。上海房地产价格近三年呈单边上扬之势。上海社科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泓铭说,2000年上海新增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幅度约为4%—5%,2001年是8%—10%,去年涨幅则达13%。鉴于这一态势,有专家分析预测,2003年沪市整体房价仍将呈上扬之势,但中高价住宅(5000—7000元/每平方米)有可能先扬后抑,出现滞涨,中低价房(3000—35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则会持续上升,但上涨速度将趋缓。从目前发展趋势看,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经济正呈加速发展之势,该区域劳动力素质高、成本低廉,有望成为中国内陆的制造业中心。在《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列举了这样的排名:北京周边最大的三座城市,天津排在第9位,石家庄排第34位,唐山排在第53位;而上海周边的苏州、宁波、杭州、南京、无锡均排在前20名以内。江浙一带城市群经济的崛起,加大了各种生产力要素向这里汇集的效应。
(2003年4月18日《经济参考报》)
留学生归国创业掀新高潮 中关村将设500孵化机构 今年一季度,中关村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掀起新的高潮。1至3月份,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体系共接待来访的留学人员1390人次,共有159家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落户园区,领取了营业执照,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两家。据中关村管委会负责人介绍,政府将为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此创业而不遗余力,包括完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对新建立的优秀留学人员企业提供无偿资助和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帮助归国留学人员在此圆梦。今年中关村准备为留学人员提供500个创业孵化机构就是具体措施之一。
(2003年4月24日《北京晨报》)
非典不会改变经济增长态势 建议实施危机管理 最近,政府针对非典型肺炎疫情,提出的“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引起了广泛关注。有经济学家进一步指出,政府还应综合考虑整个反危机体系的问题,建立反危机系统和实施危机管理,减少和平抑各种过大的外生冲击。 经济学家指出,其实,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永远存在,重大的危机事件是随机发生的。比如有石油危机、战争危机、金融危机、财政危机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机,再加上由传染病带来的危机等等。虽然每次危机的直接影响有大有小,比如伊拉克战争对中国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估计有数百亿美元,但其间接影响不可小视。而就此次非典事件来说,其直接影响主要伤及旅游、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这些产业在我国GDP中的比重并不是很大,直接影响也许不到GDP的半个百分点。但是,其不确定性的影响却大大高于事件本身的影响,对人们信心的影响很大。因此,对危机的处理,将成为对政府的一大考验。经济学家张曙光认为,政府的效能不仅表现在平时的办事效率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危机时机的处理上,即表现在能否采取恰当而坚决的措施,迅速摆脱危机,尽快恢复正常秩序。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危机管理体制,包括组织决策和指挥系统、信息传输和处理系统、物资准备和调度系统、人员培训和技术储备系统,并先行开展反危机的理论研究、经验学习和方案设计等。这样才能有备无患,立于不败之地。对于非典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经济学家盛洪从短期和长期影响两方面进行了分析。他说,从短期看,如果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相比,严格而言,非典对经济的影响不如亚洲金融危机的危害大。因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可以使一个国家“破产”,但非典从短期讲并不具备这种能力;从长期看,与恐怖主义相比,恐怖主义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负面心理影响,由于这种不确定性,会导致交易费用的上升,交易费用上升到一定程度,交易将无法进行,而做为一种疾病的非典,会逐渐被寻找到防预和治疗的方法,因此,非典本身也不具备长期的负面因素效应。虽然会在短期内影响到外国的投资,但这些投资只是推迟进行,而不会因此被取消。非典会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但不可能改变中国经济的增长态势。
(2003年4月24日《中华工商时报》)
农业税将逐步取消 据《财经时报》6月14日报道,6月10日,中国政府宣布,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减免农业特产税。这一税项是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再加屠宰税)之一。都属于国家法定税收;而特产税的税率也比农业税高很多,从8%至31%不等。2002年,全国征收农业特产税98亿元左右。中央政策研究室一位长期研究农业政策的专家向记者透露,政府的最终目标是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用大约5年的时间逐步过渡,直至全面取消农民的税收负担。据向财政部有关部门了解,政府决策层取消农民税赋的第二个步骤是,在2003年下半年由中央财政斥资300亿元,补贴因减免农民税收负担而收入减少的地方政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东升说,取消农民税收负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步骤之一。
(2003年6月23日《报刊文摘》)
●政 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立法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安排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电子签名法草案等13件法律草案,抓紧研究起草传染病防治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以及民法草案中的物权法编等30件法律草案,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立法计划安排的。这43件法律草案中,行政法类的占18件,经济法类的占13件,民商法类的7件。已确定安排审议的13件法律草案包括:公民身份证法、港口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职责的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行政许可法、人民银行法修订、商业银行法修订、电子签名法、证券法修订、对外贸易法修订、邮政法修订。抓紧研究起草,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30件法律草案包括:企业破产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畜牧法、物权法、行政强制法、公司法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订、消防法修订、义务教育法修订、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执业药师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公证法、城市规划法修订、公务员法、价格法修订、电力法修订、标准法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劳动合同法、国防动员法、法官等级条例、检察官等级条例、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有关民事强制执行方面的立法。这些法律草案,有的已经着手起草,有的已经拟出初稿,有的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其中,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工作,争取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了解,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将加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备案工作,并有重点地做好法规备案后的审查工作。对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2003年6月17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法官走上职业化道路 “法官职业化”应该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提出的最嘹亮的声音。199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执行《法官法》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适应法律职业化的国际潮流,提出“法官职业化”的要求,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少而精”成为我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一个形象描述。为了达到这个标准,“门槛”的适当提高就成为必然。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某种意义上说,为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是法官队伍清廉之渠不受污染的源头守卫。而一个似乎很尴尬的结果是在一次国家司法考试中,司法机关人员的平均成绩和通过率普遍偏低,有的法院报考者甚至“全军覆没”,其中包括一些现任法官。从积极的意义上看,这么多的司法机关人员在考试中“落马”,充分说明国家司法考试已经真正起到了“门槛”和“把关”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统计显示,通过严格职业准入和法官遴选等制度,全国法院法官文化素质大幅提高。2001年,全国法官人数22万,与1995年相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增长1.8倍,研究生学历的增长2.3倍,高中及其以下人员减少51.5%。
(《人民文摘》2003年4期)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公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20日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办法》共18条,包括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原则、救助站设立和管理、为求助人员提供的救助内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行为,以及违反者责任追究等,标志着我国对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办法》严令,只应当告知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劝导其返回住所地或单位。不准拘禁受助人员,不得限制其离开救助站。《办法》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2003年6月23日《劳动午报》)
《物业管理条例》新近颁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8日签署第379号国务院令,公布《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物业管理业主及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其中,对业主大会的运作给予规范,规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权表决通过即可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建设部总经济师、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说,业主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成、运作等缺少监督和制约,只是目前物业管理中面临的一个方面的问题。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发展,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物业管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物业管理企业存在服务不到位、收费与服务不相符等行为,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开发建设遗留的质量问题,使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一部分责任。谢家瑾说,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此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与《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则》《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等示范文本,也将于年内正式推出。
(2003年6月20日《经济日报》)
北京向行政审批事项开刀 北京市副市长张茅4月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动员大会上说,凡是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符,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这个旨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举措还规定,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予以公示,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简化程序,大幅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张茅表示,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又必须由省级政府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将下放到区县有关部门审批。为避免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要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必须明确一个主办部门。要完善“一站式”办公,设立政府服务大厅,凡涉及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都要进驻办公。
(2003年4月6日《中国青年报》)
我国有关MBO的法规 《公司 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贷款通则》: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不得用于股本效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第六十八条规定:“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管理层、员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被收购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就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当要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分析被收购公司的财务状况,就收购要约条件是否公平合理、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事宜提出专业意见,并予以公告。财务顾问费用由被收购公司承担”;《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预计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超过5%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每达到5%,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3年4月11日《经济日报》)
北京市政法系统频推新举树新形象 “年底前实现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年内取消涉外定点住宿限制”……这是一个多月来,市公安局等政法单位在“执法为民树形象、服务发展做贡献”活动中推出的新举措。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本市政法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3月起陆续推出了一些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市公安局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后,不少“海归”人士积极办理了相关居住手续;市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收费制度的暂行规定》,在执行案件立案时,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按实际执结的标的额主收申请执行费,充分体现执行多多收费、执行少少收费、执行不到不收费的原则;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中院首次给出庭受审的被告人带头套,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为了便于群众监督律师执业行为,市司法局将建立
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对已纳入提示信息系统和警示信息系统记录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有关部门将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并视情况采取列入重点抽查范围,不予免检、免审,不授予有关荣誉和称号,不授予从事某类特定法律服务的资格等监管措施。4月4日,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会见中的执业权利和义务,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2003年4月17日《北京法制报》)
今年司法考试报名北京有新举措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7月1日起开始报名,北京市司法局提醒北京地区应试人员注意,今年报名将有新举措。据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北京地区所有的报名人员都是在报名现场通过填涂机读卡的方式来录入报名资料,平均计算下来,每个考生仅填涂机读卡这一道程序就需要半个小时到四十分钟。今年将改为由考生通过互联网填写报名信息(www.bjsk.com.cn),只要几分钟时间就可完成填报。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报名现场准备了三台电脑,由专业录入人员负责考生信息的录入。对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将当场数码照相,并当场打印、发放准考证。针对北京目前的防非典形势,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前,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5度时不得进入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应当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分批进入。为防止交叉感染,报名现场将不提供公用笔,请报名者自备。
(2003年6月22日《法制日报》)
尽早制定信息公开法 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使中国政府和人民经受了一场严峻的考验,也促使人们认真思考公民知情权的意义。知情权是现代民主的根本要求。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是以对公共事务的了解为前提的。如果不能获取政府的信息,人民就无法选择、监督政府。知情权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还是公民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它要求政府及时公布与公民利益有关的信息,使公民能了解自己的地位,以保护自己。比如,中国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非典”信息,使人民知道它的危险性和防治情况等,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防治。在“非典”疫情初期,我们有着深刻的教训。上世纪90年代以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已经成为现代民主发展的一个新趋势。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制定了信息公开法,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外,任何人都可以查阅政府信息。如果向政府请求信息被拒绝时,可以请求司法救济。政府负责文件和信息保密的举证责任。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是当代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和发展的主要目的。中国从1980年开始启动了信息公开化的进程。以这次“非典”信息公开化为契机,尽早制定中国《信息公开法》,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是中国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
(2003年6月15日《文摘报》)
●教 育
北京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启幕
这几天,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的办公桌上多了一份材料——《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这是他让秘书专门从北大网站上下载、打印出来的。“北大真勇敢!”他说,“大学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是必经之路。如果不改革,中国高校没有希望成为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
朱清时是当今中国富有改革精神的大学校长之一。但他承认,他在科大推动的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后来都变了味儿,成为一种新的大锅饭。”
他因此认为,“改老校不如改新校”。目前,中科大正在苏州和上海筹建研究生院,他希望在那两个地方能一步到位地实行与国际接轨的新体制。
就在朱清时为其苏州研究生院刚从美国招聘到一位高水平院长而欣喜的时候,比中科大历史长一倍还多、中国最老的大学之一的北京大学,启动了人事制度改革。
这可能是自86年前蔡元培着手改造老北大以来,北大内部发起的最激进的一次制度变革。批评者称其为“休克疗法”。但北大校长助理、人事改革工作小组组长张维迎不同意:“最多也就称得上是‘在跑步中动手术’。”“重新评教授才是‘休克疗法’。”张维迎说。但显然,“重新评教授”没有现实可行性。他明确地说:“改革没有最优方案,只有次优方案。只要改革措施能保证今后新提的正教授合格就算成功了。”
也许,若干年后,身为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的张维迎会把他亲身参与的这场改革当作一个管理学案例搬进课堂,不管它最后是成功还是失败。但目前,北大没有一个教师和在读博士生会把它当成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来对待,因为改革牵涉到了他们每一个人的饭碗。
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宣称:“北大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北大每个终身教授都是一流学者。”
按校方权威解释,北大改革方案提出的新的教师人事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
(1)教员实行聘任制和分级流动制;(2)学科实行“末尾淘汰制”;(3)招聘和晋升中引入外部竞争机制;(4)原则上不直接从本院系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新教员;(5)对教员实行分类管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专任教学岗位两类;(6)招聘和晋升中引入“教授会评议制”。
这些名堂,博学多识的北大教师们可能一条都不陌生。让他们感到陌生的,是这些在欧美大多数大学通行的制度如今竟要移植进中国大陆的校园里。
校方解释所谓“聘任制和分级流动制”,是指在讲师和副教授岗位的教员都有定期合同,在合同期内最多只能有两次申请晋升的机会,不能晋升的将不再续约;副教授一旦晋升为正教授,则将获得长期教职(类似国外的终身教职)。
所谓“学科实行‘末尾淘汰制’”,是指:教学和科研业绩长期表现不佳的教学科研单位,学校将对其采取限期整改、重组或解散的措施;而在被解散单位工作的教员,无论有无长期教职,都得中断合约,但有些教员可能被重新聘任。这里,“业绩长期表现不佳”的标准是该单位在国内大学的相对地位,如某学科教研室长期排名在国内10名之后,将可能被解散。解散后,学校可能建立新的教研室,在此情况下,原来的一些教员有重新被聘任的机会,但不保证一定被聘任。
以上两条结合起来,基本上就是美国大学普遍实行的“tenure-track”制度。这种制度也被称为“up-or-out”(不升即离)合同。
在方案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对“分级流动制”还有这样一项具体要求:“讲师层面的流动比例控制在总量的1/3以上,副教授层面的流动比例控制在总量的1/4以上。”因为反对的人太多,在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被删除。
方案提出,今后,北大的讲师岗位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尽量不留或少留本院系新毕业生;副教授和教授的空缺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晋升两种方式实现。
方案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为此也定过一个死杠杠儿:“自2003年起,空缺教授岗位1/2以上对校外公开招聘,对外招聘名额不得用于内部晋升。”北大的许多讲师、副教授认为拿出一半以上的空缺教授岗位给外人会造成对于自己人的“不公”,因此激烈反对。于是在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比例限制,改成了“内部申请人和外部申请人平等竞争”。
尽管做了许多具体的调整,但方案的大原则没变。校方认为:“这些都是国外大学的典型做法,无论这些大学是一流的还是三流的。”而北大的目标是世界一流。张维迎说:“作为中国的最高学府之一,北大所有的正教授都应该是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是国内一流的学者,而不能只满足平均水平是国内一流的学者,就像哈佛大学的正教授必须是世界一流的学者一样。”
“自从我当校长以来,每年都会收到不少同学的来信。他们说有些老师上课不行。”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告诉本报记者,“我们给社会的承诺是让最好的学生接受最好的教育。如果教师队伍不行,这一点很难做到。实际上,学生的良好素质在有些方面掩盖了教学问题。”
张维迎进一步解释:“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有些教授在国内学术界也谈不上什么优秀,是二三流的水平。学校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在目前的正教授中,一部分是优秀的,一部分基本满意,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则是不合格的。在不少院系,80%的学术成就和学术声誉是由20%的优秀教员创造的。”
张维迎说:“我们的本科生不是万里挑一,也是千里挑一,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的大学里也是最优秀的,社会当然有权利要求北大的每一个教师也是全国最优秀的。”
发起这场改革之前,1999年至2001年,国家财政额外支持了北大18亿元,每个教师都大幅度增加了工资。又正好赶上了一个退休高峰,许多“文革”前毕业的老教师近几年陆续退休,腾出了一大批高级职称岗位。尽管许智宏校长有意识地加大了引进外部人才的力度,但内部有些不该晋升的讲师、副教授,也获得了升职的机会。
普通教师也许不会认为北大拿国家这18亿有什么不合适。但北大的校领导们却感觉到这笔钱拿得烫手。“社会上对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反映。一些政府部门的主要官员甚至明确地提出对我们的批评,说北大教师质量的提高速度和科研水平远远赶不上国家对北大的支持速度和北大教师的工资增长速度,有些人甚至提出把用于北大清华985计划的经费转投于农村普及教育的建议。”张维迎告诉教师们学校管理层所面对的巨大压力,“我们可以说教育是百年树人的事业,不能要求投资有立竿见影的功效,但10年以后我们还能说这样的话吗?”
问题的关键可能就在这儿———那18亿已经花完了,以后北大还想再向国家要钱,而继续要钱就必须先做出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如果我们不能通过一流大学的建设扭转我们在社会上的形象,国家对我们的支持力度就难以保持现在的势头,我们的发展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张维迎说。
所以,他们在北大最难改革的时刻——高级学术职位已经基本满员、拿着高薪水的教师们没有一个人愿走——推出了以鼓励竞争、促进流动为目的的人事制度改革。
(2003年6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复旦大学全球招贤尘埃落定 复旦大学去年10月1日开出百万年薪通过《科学》等媒体正式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生命科学院院长,经过半年多的反复挑选,院长人选终于尘埃落定。16年前获得复旦大学遗传学硕士士学位,现为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教授的金力6月11日正式与复旦大学签约,受聘为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他将在一个月后拿出一份生命科学院的发展规划书,并在三年任期内完成复旦大学和他自己提出的目标。
(2003年6月12日《文汇报》)
上海高职院校“错位”竞争拓宽就业渠道 记者最近从上海建桥学院采访时了解到,今年该院首届高职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乐观,全院1200多名毕业生中,现在已经有1000多人在各个企事业单位实习,到30多家与该院建立了校企合作办学企业“预就业”实习的学生,许多人有望被实习单位留下来就业,200多名已经正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高职生,去向有东方航空上海保障部、日资先锋商泰软件公司等被大学生就业所看好的“热门”单位。日前该院举行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更是吸引了上海广电集团、上海电气集团、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公司等70多家用人单位前来招聘选人。据该院副院长郑朝科介绍,该院毕业生就业不与本科生争“饭碗”,而是面向生产第一线,这种“错位”竞争拓宽了就业渠道,高职生只要“定位”正确就不愁找不到“婆家”。高职院校正确“定位”,可以办出自己特色,为国家培养大批急需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在这方面,上海电机技术高专、上海二工大、上海建桥学院等院校的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上海二工大充分利用毗邻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的区位优势,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企业需求加快专业改造和创新,培养生产第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由于该校培养的毕业生上岗能力强,到工作岗位后就能够比较熟练地操作,因而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5%以上。上海电机技术高专领导每年都到企业调研,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办学思路,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同时,他们经常教育学生要正确“定位”,鼓励毕业生到生产第一线工作,毕业生一次就业签约率也连续9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都已成为该单位的技术骨干。专家认为,尽管现在高职毕业生就业相对比较困难,但不是一概而论。企业大量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学,并且安于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为此,他们建议高职院校围绕市场办学,与本科教育“错位”竞争,真正能够办出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培养用人单位需要的人才。
(2003年4月3日《文汇报》)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家承认学历者寥寥无几 记者4月5日从教育部获悉,在目前全国71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家承认学历的不足10个。据了解,我国最早的中外合作办学始于10年前,第一家是天津财经学院和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合办的MBA班。将于今年9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据了解,由于我国与一些国家学历学位互认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签订互认协议,因此,国内承认学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寥寥无几,仅限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少数几家。另据了解,对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如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教育部正着手进行整顿。
(2003年4月6日《中国青年报》)
中外合作办学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712个,与1995年初相比,增加了9倍多,覆盖了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地域分布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对集中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及大中城市。办学机构和项目数居前10位的有:上海(111)、北京
(108)、山东(78)、江苏(61)、辽宁(34)、浙江(33)、天津(31)、陕西(29)、广东(27)、湖北(23)等省市,符合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迫切需要。从合作对象国别和地区分布看,外方合作者主要来自经济发达、科技及教育先进的国家和地区。排名前10名的是:美国(154)、澳大利亚(146)、加拿大(74)、日本(58)、香港(56)、新加坡(46)、英国(40)、台湾(31)、法国(24)、德国(14)、韩国(12)等。从办学层次分布看,学历教育机构占多数,有372个。其中,初中2个、高中40个、职业学校69个、中等专业学校36个、大学专科层次82个、大学本科层次69个、研究生层次74个;非学历教育机构313个;幼儿园27个。从专业分布看,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如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的机构和项目居多,共255个,占36%;外国语言文学类(如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日语)132个,占19%;电子信息类(如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94个,占13%;经济学类(如国际经济、国际贸易、财政学、金融学)74个,占10%;艺术类(如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37个,占5%;教育学类19个,占3%;其他类101个,占14%。
(2003年4月6日《中国青年报》)
北京海淀:教育现代化要领先 “到2006年,海淀区100%的学生接受优质教育,80%以上的学生在示范高中就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4月9日,在北京海淀区首次召开的教育大会上,区长周良洛提出今后3年要建成全国教育现代化水平最高、文化学习氛围最浓的“学习型海淀”,并率先在全市和全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在大会上,海淀区提出《海淀区实现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并提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大重点工程,其中包括:实现教育快速、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北部新区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快各类示范校建设,实现教育培训品牌化和集团化,积极鼓励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到海淀办学;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形成海淀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和教改经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化社区;推动教育的国际化和发展教育产业,进一步完善教育投融资体制。北京市副市长范伯元表示,北京市将提供优惠政策,支持海淀区的教育发展。
(2003年4月10日《中国教育报》)
北京理工大学出台措施保教学质量 一位硕士研究生日前无奈地离开了 北京理工大学,而3位博士生因论文质量不过关被延期答辩;高考达630分的一名本科生因学业成绩差,连续两个学期被亮黄牌之后,从本科降到了专科……在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放松学习,便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随着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扩招,教育质量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理工大学建立了相应机制,通过优胜劣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研究生公共课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学位课考试考核中,即使100名学生都过了60分,仍要选择5%至8%的“尾巴”进行截尾筛选。
(2003年4月14日《北京晨报》)
山东大学年拨千万元引进人才 日前从山东大学了解到,近年来,该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他们采取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和环境留人、事业留人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队伍。为此,山东大学建起了由校长任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人才引进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山东大学特别评审委员会,对人才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定;学校还每年拨出1000万元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并装修了高级专家公寓和博士后公寓。据山大有关人士介绍,两年来,这所学校共聘请兼职特聘教授20名,其中中科院院士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0名,国内知名哲学社会科学专家2名;新增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名,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6名;还有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200余人,极大地改善了师资队伍结构。据悉,该校在“十五”期间,计划采取借调、短期合作研究、兼职等形式,聘请20名左右的“两院”院士及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任职、任教或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对提出重要原创性学术思想、有可能在某一学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可申请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山大还将设立特别研究津贴,根据学校重点学科发展需要引进的学科队伍,可申请20—200万元的集体型特别研究津贴。“十五”期间,山大还计划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山大各学院可从学校分配的学科建设经费中拿出15%—20%,作为引进人才配套经费。
(2003年4月1日《光明日报》)
山东大学实行全方位开放式办学 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山东大学先后与8所高校建立包括培养学生在内的全方位合作关系,分别向这些高校派送部分优秀本科生“访学”。山东大学可望实现每年让500名本科生获得“第二校园经历”的目标。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山大与武汉大学等8所高校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其中规定:“双方各向对方优势学科或己方需求专业派遣本科生进行培养,培养期为一年”,“双方互换本科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实行‘无差别对待’,双方学校互相承认学分”。除了互换培养学生,山大与这8所高校的主要合作还有:相互接受对方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为本校的免试研究生;相互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对方学校工作;师资共享,实行研究生导师和教授互聘,每年互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对方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进修或作访问学者;合作学者间进行科研合作,互相开放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图书馆资源共享;进行学生工作交流和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的合作交流。在开展校际合作的同时,山大积极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进行人才输出和科技成果输出。不久前,山大与临沂市建立“校地合作”关系,又与鲁能集团、将军集团合作成立了山大鲁能科技集团公司和国际商学院。这不仅使学校获得了宝贵的科研经费,同时一些优秀科技成果也得以顺利转化。对学生而言,他们可以在地方和企业方便地获得社会实践的经历。
(2003年4月19日《光明日报》)
我国公办高校成立首家董事会
我国首家公办高校董事会——华北电力大学校董会6月30日在京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董事会议。校董事会将对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经费支持,并根据电力工业发展的需求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规格和整体规划提出建议。华北电力大学校董会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七家公司组成。在第一次全体董事会议上,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了《华北电力大学董事会章程》。章程规定了董事会主要职能为:一、对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经费支持;二、根据电力工业发展的需求,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规格和整体规划提出建议;三、管理董事会出资建设的项目计划;四、为学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根据规定,董事单位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优先挑选各类优秀毕业生,优惠获得学校提供的各类人才开发和培训项目;利用大学的优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优先获得大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转让权,共同进行技术攻关和创新;要求学校提供长期、稳定的科技服务与支持。董事单位承担的义务有:参与校董事会的工作,通过校董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华北电力大学;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方便,有限和优惠向学校提供学生实习、社会实践、科技项目实验、教学科研设备加工及调试基地;有限向学校提供科研及开发项目,筹措资金,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支持学校建立以本校教师为主,董事单位高科技专家为辅的,体现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兴师资队伍。
(2003年7月1日《中国青年报》)
北方交大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北方交通大学新近制定出台了新的人才培养计划,努力让每个大学生实现“自由转专业、自主定进度、自觉定进度、自觉重专长”。根据新的规定,学校改变了以往只有各科学习成绩在前5%的学生能转专业的规定,明确除考试作弊者和受过处分者外,每个学生都有申请转专业的权利,通过考核就能够转专业的权利,通过考核就能够转专业,保证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志向选定喜欢的专业;学生可以选择学习年限。只要学生在3—6年(建筑学4—7年)中完成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在新的培养计划中,明确把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工作纳入学分体系。社会调查、社团活动、务工支教等社会活动都被列为选修内容,学生考驾驶证、会计证、发表学术论文、通讯报道、企业实习以及科研小发明等都可以记入学分。实现了课内课外学分的全面打通。这些做法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学生的肯定和支持。
(2003年4月16日《光明日报》)
厦门大学启动就业工作绿色通道
厦门大学强化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方式和手段,启动就业工作绿色通道,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广辟渠道,让用人单位和广大毕业生“双安心”。今年,厦门大学共有各类毕业生近4000人。该校充分发挥学校多年来在用人市场形成的信誉优势,利用学校与传统用人地区、行业的通畅渠道,主动出面,搭好信誉桥;和活跃在各行业里的各届优秀毕业生保持密切联系,凭借他们的良好表现和信誉,为今年的毕业生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为了把非典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厦门大学定期召开就业工作分析会,深入院系跟踪调研,半个月发布一次就业情况。在全面了解尚未就业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整理归类,确定热点地区和行业,由学校出面与对方人才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用人基地直接联系,落实就业机会。因为防非典,厦门大学校园里没有了过去供需双方见面的热闹,网络交流和电话、信函联络却日益红火,截至五月底,该校就业指导中心在网上直接为今年的毕业生发布15299条就业信息。对于不便来校的用人单位,则协助发布需求信息、负责收寄毕业生简历,甚至还可以为其初步筛选合适的毕业生。厦门大学专门设立了与校园网链接的毕业生网络就业信息发布中心,并配套采取了严格的消毒、检疫措施,为毕业生提供安全可靠的收集用人信息、与用人单位联系的平台。厦门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在网页上开通留言簿和在线咨询,对毕业生的疑难问题及时给予解答。该校还对已在疫情高发区实习、求职的毕业生进行追踪管理,利用校园网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指导并办理就业有关手续。
(2003年6月16日《光明日报》)
未就业高职毕业生可享受技能培训 面对今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较为严峻的就业形势,近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共同启动了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6—9月间,将对高职院校中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为培训合格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鉴定合格者提供相应的职业介绍服务,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就业创造条件。工程的实施重点是高职院校布局比较集中且就业任务重的大中城市,当前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人数较多的高职院校。服务对象重点是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农村生源的应届高职院校毕业生。目前,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已经行动起来,正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其中,浙江、辽宁、上海、湖北、湖南已经开始试点。预计6月底,培训工作将会全面铺开。
(2003年6月25日《中国教育报》)
●经济学
【篇名】论WTO框架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的选择
【刊名】农业经济导刊〈2003.01〉
【作者】黄家顺
【机构】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武汉 430077
【关键词】WTO 农业保护 市场准入 绿箱政策 政策选择
【摘要】农业产业的战略性、弱质性和基础性以及我国农业处于负保护的状况,决定了构建符合WTO规则的中国农业保护政策体系迫在眉睫。加入WTO后,面对市场准入关税化、最低化,农产品市场的保护空间缩小;国内支持政策绿色化、规范化,国内支持空间缩小;出口补贴递减化、有限化,贸易竞争保护能力弱化的国际经济环境,我国农业保护政策应从农业保护政策制度化、农业保护结构最优化、农业保护方式的多样化等方面进行战略性调整,实施农业保护,促进农业发展,以迎接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
【篇名】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与财政投入政策选择
【刊名】农业经济导刊〈2003.01〉
【作者】侯石安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武汉 430060
【关键词】 农业比较优势 WTO 财政政策
【摘要】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组织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在WTO农业规则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保障机制是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要选择。
【篇名】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与农业解困
【刊名】农业经济导刊〈2003.02〉
【作者】彭代彦
【机构】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 430074
【关键词】乡镇道路 农村医疗卫生设施 农业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 农业生产支出 农民收入
【摘要】本文指出,乡镇道路和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在降低农业生产支出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因此,应增加这方面的投资。但与通常的看法不同,农业科研和技术服务却增加了农业生产支出,降低了农民收入,原因可能在于农业技术服务的收费太高。因此有必要降低农业技术服务的收费标准,以降低农业生产支出,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支撑着这三项农村基础设施的是农业和农民,财政支出对其没有显著贡献。
【篇名】21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方向和策略
【刊名】农业经济导刊〈2003.02〉
【作者】刘彦随 吴传钧 鲁奇
【机构】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北京 100101
【关键词】可持续农业 农村经济 可持续发展 制度创新 经济全球化
【摘要】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70%,农村占城镇村居民点建成面积的86.1%,农业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7.2%。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业、农村、农民在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关键地位;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既迎来了新的机遇,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基于对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特点与问题的初步分析,提出了21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应选择产业化、生态化、国际化和地区化的发展方向与模式,并将重点在优化制度环境、完善保障体系和突破结构制约等几个方面进行深化改革与创新。
【篇名】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21世纪农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刊名】农业经济导刊〈2003.02〉
【作者】康松 康涛
【机构】宜春学院 江西宜春 336000
【关键词】农业高新技术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持续发展 农业 农民
【摘要】农业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农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系统持续发展的有力手段,是解决当前农业现实矛盾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全面启动新的农业技术革命、再次振兴农村和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当前实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存在农业高新技术供给不足、分布不合理、产业化动力缺乏、风险控制和化解能力弱、推广不得力等障碍,必须通过改革农业科研体制、建立投资和风险保障机制、健全农业推广体系、构建需求动力机制等措施来克服。
【篇名】中国国有企业的多层代理及其改革的选择
【刊名】工业企业管理〈2003.02〉
【作者】贾希为
【机构】北京市委研究室
【关键词】国企改革 委托—代理 激励—监督
【摘要】本文认为,国有企业存在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建设科学有效的现代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应充分考虑包括主管国有资产的政府官员在内的利益相关人的动机,并根据效益—成本的要求,建立符合国有企业的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的激励—监督机制,从而以较低的代理成本实现国有效益的提高。同时,要加快企业外部制度建设,包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保证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有效地运行。
【篇名】信息非对称的信息经济学——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学术贡献
【刊名】理论经济学〈2003.02〉
【作者】刘颖 张海英
【机构】中山大学信息管理系 广州 510275
【关键词】诺贝尔经济学奖 阿克尔诺夫 斯彭斯 斯蒂格利茨
【摘要】本文介绍了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乔治· 阿克尔诺夫、迈克尔·斯彭斯和约瑟人·斯蒂格利茨在信息经济学研究中的学术贡献,他们也因对“非对称信息环境下的市场所做的分析”而获得了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篇名】经营城市新论
【刊名】城市经济、区域经济〈2003.01〉
【作者】吴先满
【机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南京 210018
【关键词】经营城市 经营城市 内涵 经营城市二重性 城市经济
【摘要】本文以入世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发展完善和城市经济社会深化发展为背景,提示了研讨经营城市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指出了当前经营城市的丰富而又深刻的内涵,提出并论证了经营城市的二重属性。
【篇名】现代产权经济理论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启示
【刊名】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3.01〉
【作者】王乃芬
【机构】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关键词】产权 市场 经济改革
【摘要】市场经济运行是以产权规则的设置与完善为前提的。明晰界定的产权是形成合理的价格,促进市场交易与竞争的基础。产权是构造责、权、利内在统一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提供稳定预期的制度保证。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也是一种产权制度的运动形式。
【篇名】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管制及其创新
【刊名】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1〉
【作者】雷晓康 贾明德
【机构】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西安 710069
【关键词】政府 管制 创新 激励性管制 协商性管制
【摘要】为了防止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过分偏离公共利益,政府往往会对其经营活动给予必要的管制,这就需要对政府管制的客体和管制的方式进行系统地分析。然而在传统的管制过程中,由于政府没有充分考虑到信息不对称的约束,导致管制的低效率和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为了有效地改变这种现状,对传统的管制方法进行创新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激励性管制和协商性管制就是这种创新的表现。
【篇名】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与地区收入差距
【刊名】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3.06〉
【作者】林毅夫 刘培林
【机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10087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部 100010
【关键词】自生能力 经济收敛 地区差距
【摘要】本文认为,目前中国大陆各省区市之间发展水平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下形成的生产要素存量配置结构,与许多省区市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比较优势相违背,从而导致大量的赶超企业缺乏自生能力。基于各省区市的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与我们的假说相容。
【篇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个人财产
【刊名】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3.06〉
【作者】项飞
【机构】南京政治学院经济学系 210003
【关键词】财产来源 财产保护 财产使用 小康社会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通过合法手段积累的个人财产,是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结果,应给予充分的保护。动员居民将个人财产投资于经济建设,对于激活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名】从失业现状和就业压力看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目标选择
【刊名】国民经济管理〈2003.05〉
【作者】陈光全
【机构】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4
【关键词】失业现状 就业压力 宏观经济政策 选择
【摘要】当前我国在就业方面面临着双重压力:一是高失业人口的压力;二是步入老年化社会后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滞后所要求的现有就业劳动人口必须充分就业创造财富的压力。为此,我国当前在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选择取向上,不应以单纯的GDP增长为目标,而应以追求充分就业条件下的经济增长作为首要目标,并以此制定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措施。
【篇名】技术路径与中国经济增长
【刊名】国民经济管理〈2003.05〉
【作者】王晋斌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 北京 100872
【关键词】对外贸易 外资引进 “干中学”效应 “外溢”效应
【摘要】中国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所采取的积极的产业政策拓展了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关系,加快了外资引进的步伐。对外贸易和外资引进产生了技术的“外溢”和 “干中学”效应,提高了市场的竞争程度,也促使国内企业积极去改进原有技术和开发新技术。这三个技术进步路径共同推动了企业技术的进步,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
【篇名】政府干预市场的效率和规则
【刊名】国民经济管理〈2003.05〉
【作者】洪银兴
【机构】南京大学 江苏南京 210093
【关键词】政府 市场失灵 效率 规则
【摘要】在现代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共同调节资源配置,但两者都可能存在功能失灵,因而需以效率为准则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文章着重论述了政府干预市场应遵循效率原则,并以促进效率为目标。
【篇名】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竞争理论比较及其对我国反垄断的启示
【刊名】理论经济学〈2003.06〉
【作者】王忠宏
【机构】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 200080
【关键词】竞争 反垄断 哈佛学派 芝加哥学派
【摘要】当前,我国反垄断无论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出发,还是从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出发,都有着非常现实、深远的意义。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垄断法规、也是执行最严格的国家,在其100多年的反垄断历史中,曾经出现过两大产业组织理论学派——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分别在不同时代成为美国政府制定反垄断政策的依据。本文试图通过对两大学派竞争理论的比较,探求我国学派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
●法学
【篇名】论中国外资银行法的改革
【刊名】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01〉
【作者】周仲飞
【机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 200433
【关键词】银行法改革 外资银行 银行监管
【摘要】本文全面地探讨了新颁布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现行外资银行法的修改,并指出这些修改所存在的缺陷以及新外资银行法未予涉及的其他监管问题,包括在外资银行设立、资本充足率、最大授信限制、最后贷款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和同母国监管机构的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最后提出应该用国际普遍接受的监管价值观指导我国外资银行的立法和执法实践。
【篇名】试论我国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
【刊名】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01〉
【作者】朱怀念 唐棣
【机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 200433
【关键词】不良资产 证券化 SPV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摘要】鉴于我国的经济、社会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远未完善,资产证券化化解我国不良资产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仍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在对资产证券化的研究中,法律环境是确保资产证券化有效设计和运行的关键因素。因此,本文拟从法律视角,结合经济分析,对我国利用资产证券化这一现代投资银行手段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以求对其在中国的实际运行有所裨益。
【篇名】实施MBO中问题的思考
【刊名】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02〉
【作者】邬俊
【机构】暨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 法律问题 法律制度
【摘要】管理层收购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但是在我国,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要真正实现管理层收购的最终目的,就必须有规范而理性的法律制度来引导约束管理层收购的整个过程。
【篇名】外资主体进入与资本市场风险管理
【刊名】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3.06〉
【作者】罗英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外资主体 公司法 证券法 外汇风险 监管 风险管理
【摘要】本文基于实证考察的基础上,对WTO背景下外资主体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路径选择和方式,以及所涉及的风险管理法律框架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分析,指出了外资主体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所面临的公司法、证券法、外汇管理法、并购法等的法律困境,以及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等所存在的问题。
【篇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若干问题研究
【刊名】刑事法学〈2003.05〉
【作者】梁剑
【机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 浙江 杭州 310012
【关键词】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税款流失
【摘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税制改革后出现的新罪名。文章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展开,对如何计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损失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科学的计算方法,同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其他相关犯罪进行了区分,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历史命运进行了展望。
【篇名】论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及其刑事立法
【刊名】刑事法学〈2003.05〉
【作者】皮勇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 网络 刑事立法
【摘要】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新产生的一类犯罪,具有高技术化、跨国化、形式多样性和隐蔽性等特征,严重威胁着网络经济的正常发展。为了遏制这一跨国性犯罪,国际社会制定了若干刑事法律文件,但对网络信用卡诈骗的法律性质,各国还存在不同看法。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给我国刑事立法也带来了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使用卡后拒付的犯罪化问题、信用卡诈骗的信息化问题等。
●教育学
【篇名】论大学学术自由的制度根基
【刊名】高等教育〈2003.05〉
【作者】孔垂谦
【机构】华中科技大学教科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关键词】学术自由 学术自治 教授治校 法律法规
【摘要】在现代社会,学术自由不仅仅是一种学术价值观,更是现代大学的基本组织制度。但学术自由的实现离不开相应的制度保障,它有其制度根基。
【篇名】我国新办院校发展的战略选择
【刊名】高等教育〈2003.04〉
【作者】蔡克勇
【机构】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 100816
【关键词】高等教育 院校发展 国际化 地方化
【摘要】面对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地方化的发展趋势,阐述新办院校的发展战略选择为服务地方,拾遗补缺,办出特色。
【篇名】高校合并的系统科学思考
【刊名】高等教育〈2003.04〉
【作者】李齐放 沈红
【机构】三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湖北宜昌 443002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4
【关键词】高等院校 合并 系统科学
【摘要】文章在分析20世纪90年代中国高校合并的基础上,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对高校合并的起因、过程及偏差进行了反思。
【篇名】对高职教育本质的解析
【刊名】职业技术教育〈2003.03〉
【作者】裴云
【机构】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福建厦门 361005
【关键词】高职教育 高职教育本质 高职教育特征
【摘要】什么是高职教育,高职教育具有哪些特征,这是高职教育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然而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却是观点各异,众说纷纭。文章提出了当前对高职教育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揭示了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培养技术型人才。
【篇名】论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
【刊名】高等教育〈2003.04〉
【作者】冯俊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 100872
【关键词】高等教育 国际化 经济全球化中国入世
【摘要】 经济全球化促使大学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根本性的转变,它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注重国际性和开放性。加入WTO使中国面临教育市场的国际化和人才市场的国际化,我国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在增强国际性和进一步开放的同时,必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并且应该注意一些问题,防止一些误区,以利于在国际化条件下健康地发展。
【篇名】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课程改革
【刊名】职业技术教育〈2003.03〉
【作者】黄克孝
【机构】上海市大港高职研究与开发中心
【关键词】高职院校 课程体系 改革
【摘要】课程改革是高职院校从起步到发展的各阶段之必修课目,课程体系的改革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为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有效,首先必须界定和不断完善课程改革的目标;改革的重点是课程观、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和课程活动方式的开发;改革的关键是必须及时实施教学管理体制改革。
江泽民同志重要论述研究
本书编写组 编
人民出版社,2002.10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137号)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
王世定 李海军 译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实践、政策、借鉴
张德霖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10
转轨中后期中国市场的若干问题
吕炜 著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5
走近诺贝尔经济学大师:九十年代以来诺贝尔奖获得者评传
孙健 著
新世界出版社,2002
中国农村经济增长研究
靳光华 孙文生 著
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2.1
剖析美国新经济
陈宝森 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要问题研究
白和金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12
以风险为基础的基金监管现代化
李仲翔 等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9
中国的外资经济:对增长、结构升级和竞争力的贡献
江小娟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7
投资银行学
何小锋 等著
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10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教程
柴月姣 主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2
环境经济学
姚志勇 等编著
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10
投资学基础
(美)戈登· J·亚历山大 等著
赵锡军等译
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1
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资本市场:吴晓求演讲访谈录
吴晓求 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9
中国政府预算:制度、管理与案例:2002年版
楼继伟 主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0
应用信息经济学
靖继鹏 编著
科学出版社,2002.9
风险管理
刘伟华 译
中信出版社,2002.9
国债政策的可持续性和财政风险研究
刘立峰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10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
俞建国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11
企业信息化案例
李东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5
市场营销调研
景奉杰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7
打破地方市场分割
陈东琪 银海泉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11
计算机审计实务
金光华 主编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10
假账与真账
吴俊深 编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5
站在经济生活的前沿:中国著名经济学家访谈录
杨越 著
华艺出版社,2002.2
入世与国内市场和产业的合法保护
张玉卿 郑志海 主编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2.5
公共经济学
黄恒学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0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
魏巧琴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2
2002年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中国风险投资产业形成、发展的战略思考
成思危 主编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2
影响中国经济的十大风云人物
侯书森 等编著
中国商业出版社,2002
农业产业发展的制度分析
刘茂松 等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9
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
李爽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11
绩效管理
张新民 吴革 译
中信出版社,2002.9
销售业务管理精要
杨国辉 等编著
中国纺织出版社,2002.10
安然:华尔街完美案例
陈志武 周年洋 主编
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8
法的自然精神导论(修订本)
江山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9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法学透视:行政法学背景分析
张树义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7
公司法实务与案例评析
余圣勇 周刚 主编
工商出版社,2002.10
房地产法实务与案例评析
高凌云 翟泽珠 主编
工商出版社,2002.10
贷款担保诉讼
金永熙 著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1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与适用
王宗非 主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9
担保法原理
叶金强 著
科学出版社,2002.12
律师办案思路与技巧
马宏俊 主编
时事出版社,2002.10
电脑常见故障排除精讲1000例
导向科技 编著
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12
多媒体CAI课件制作实用教程
朱仁程 等编著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9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刘永 主编
科学出版社,2002.9
最新英语时文精选
王欣红 等编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8
校园英语
侯宁海 编著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2.10
为了21世纪的教育:问题与展望
王晓辉 等译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10
创新素质教育论
刘泽雨 董金明 主编
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11
2002年中国教育绿皮书:中国教育政策年度分析报告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编著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9
脊梁:著名科学家钱学森
祁淑英 魏根发 著
解放军出版社,2001.12
发现自我与设计自我
凡禹 主编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2.11
学会生活与学会工作
凡禹 主编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2.11
兵戈百年争锋:武器装备革命纵横谈
刘彤 编著
科学普及出版社,2002.4
永远的乌托邦:西方名著导读
曹莉 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5